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文明单位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服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科室”和“文明标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科室”评选标准
1.文明服务
(1)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佩戴胸卡,衣帽整洁。
(2)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不讲服务忌语。
2.规范服务
(1)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严格执行规范岗位纪律,按服务规程办事。
(2)提高诚信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热情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优质服务
(1)改善服务流程,健全便民措施,服务热情优质周到,解释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业务娴熟,政策清楚,合理安排服务窗口,缩短窗口病人等候时间,服务秩序井然。
4.环境设施
服务环境整洁、明亮,物品摆放整齐美观,整体环境整齐、优美、舒适。
5.职业道德
(1)科室领导对职业道德建设高度重视,模范带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收受红包、“回扣”的现象,无纠纷、无投诉、无差错等行为。
6.网络文明
(1)依法上网,促进绿色网络建设。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国家利益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七条底线”。依法依规用网,自觉为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2)文明上网,传播网络文明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网络道德观念,提高网络道德修养,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坚决拒绝网络不文明言论,坚决抵制不良网络信息,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络不文明行为,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3)自律上网,营造清新网络空间。时刻用法律准绳、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的网络言行,理性表达、文明互动、诚信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跟风不炒作,不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不传播未经证实有可能给社会、医院、他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医院、个人合法权益,共建良好网络环境。
(4)安全上网,促进网络安全可信。不断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防护技能,善于分析辨别信息真伪,规范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有害信息。不随意打开不明网站,不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隐私和重要身份信息,尽量不使用公共电脑处理重要资料,谨防因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投诉或举报,积极维护网络安全。
7.突出业绩或感人事迹
(二)“文明标兵”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
(1)热爱本职岗位,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服从科室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廉洁行医各项规定,无收受红包、“回扣”的现象,无私自转介病人、私自外出行医行为。
2.遵纪守则
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依法行医,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3.业务技能
(1)刻苦钻研技术,了解与岗位有关的政策法规。
(2)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业务素质,业务技能熟练规范,工作效率高。
4.服务态度
(1)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能及时主动化解医疗服务环节引发的各类纠纷倾向和不满意苗头;医患沟通技能良好,使用文明用语。
(2)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受到委屈的情况下,能正确对待,妥善处置。做到服务标准化,使服务对象满意。
5.服务形象
(1)在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工作表现突出,服务态度好,受到服务对象表扬及好评,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无投诉举报的问题。
6.网络文明
(1)依法上网,促进绿色网络建设。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国家利益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七条底线”。依法依规用网,自觉为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2)文明上网,传播网络文明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网络道德观念,提高网络道德修养,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坚决拒绝网络不文明言论,坚决抵制不良网络信息,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络不文明行为,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3)自律上网,营造清新网络空间。时刻用法律准绳、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的网络言行,理性表达、文明互动、诚信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跟风不炒作,不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不传播未经证实有可能给社会、医院、他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医院、个人合法权益,共建良好网络环境。
(4)安全上网,促进网络安全可信。不断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防护技能,善于分析辨别信息真伪,规范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有害信息。不随意打开不明网站,不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隐私和重要身份信息,尽量不使用公共电脑处理重要资料,谨防因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投诉或举报,积极维护网络安全。
7.突出业绩或感人事迹
三、表彰奖励
医院设置公示栏,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和“文明标兵”进行公示,同时医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其先进事迹在院网站、微信上刊发,以提高个人的知名度和单位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全院干部职工要从讲文明、讲正气的角度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科室负责人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评选工作要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医德好、业务精、患者满意、群众公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标兵”推选出来,以推进我院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推荐资料报送
请各科室下载附件,于8月31日之前将推荐出的“文明科室”和“文明标兵”相关资料报送至宣传科。
报送地址:8号楼二楼宣传科
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编辑:曹亚丹
责编:黎倩平
审核:孙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