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周口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4   浏览量:...
字号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

周口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将采用院内谈判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00015

3.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4.预算金额:26.4万元

5.采购需求:负责全院安全巡查,维护院区治安安全,参与暴恐事件处置等

6.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服务地点:周口市中医院

8.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及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注: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只携带复印件的不予受理。

四、保证金

无需缴纳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周口市中医院行政楼(6号楼)三楼招标办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394—8282792

3.报名登记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六、具体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媒体

1.本次采购公告仅在《周口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4-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八、响应文件要求说明

本项目不另发放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自行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如响应文件中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

1.2响应文件正本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副本可复印;

1.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张打印并胶印装订,胶装标书的封面应标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

2.响应文件的内容

2.1响应文件清单及页码索引、投标声明、廉政承诺书;

2.2报价表;

2.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5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7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2.8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2.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0有关资质证书,优惠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2.11业绩证明;

2.12信用查询结果。

九、项目内容及要求

1、人员配备:

保安人数不少于6人

2、服务内容:

2.1按照国务院2022年5月1日最新修改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和岗位职责,24小时对院内和楼宇内进行安全巡查;

2.3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治安、火警、破坏、盗窃、疫情防控等),制定并组织各项突发事件演练,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

2.4进行医院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监控巡查;

2.5提高服务意识帮助临床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配合保卫科调解院内治安纠纷和医患纠纷等安保工作;

2.6保护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的设施设备安全;

2.7医院各种活动及会议保障;

2.8成交供应商按照《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保安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项目,每月按时将劳务工资拨付至安保人员个人账户;

2.9保安人员在履行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时,如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情况时,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10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致使采购方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等情况,经公安机关确认是由于中标人保安人员工作时过失或故意行为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2.11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人员要求

3.1保安主管:(1)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2)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3)年龄25-50周岁;(4)提供业主服务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至少连续2年社保的证明材料。

3.2、普通保安人员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年龄18—50岁,退伍军人优先,善于与人沟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3.3、保安上岗前公司要安排专人进行疫情防护、消防技能、文明礼仪等专业知识岗前培训。

4、服务标准

4.1实行军事化管理,公司安排专人对全体队员定期进行各项专业培训,严格遵守并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工作时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佩戴警械。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文明礼仪服务素养。

4.2、听从医院领导和保卫科的指挥,当医院形象和财产受到损害,职工人身收到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制止违法行为。

4.3、保安人员上班期间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积极为就诊患者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和服务。

4.4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处置院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5保安公司每周不定期要安排督查人员对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和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公司绩效考核要到人到岗。

4.6保安人员上岗前要统一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医院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治安、消防相关技能。

4.7保安人员上岗前由保卫科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上岗,对不符合要求者及时进行更换。

4.8每月保卫科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考评方案,对保安公司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保安费用直接挂钩。

4.9成交供应商承诺其属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劳保(工作期间及工作时间外等)由成交方承担全部责任。

4.10供应商应全面充分考虑本次采购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文件中应包含实现本项目安保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方在成交价基础上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附件报名表

/Public/Uploads/file/20241014/20241014171236_87145.doc

周口市中医院招标办

2024年10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