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周口市中医院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中医药条例》。《河南省中医药条例》于2022年5月26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院党委书记刘广明,党委委员、副院长鲁恒心、史卫东及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文明宝库的璀璨明珠,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刘广明书记从多个角度全面解读了《河南省中医药条例》。他指出,《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条例》结合河南特色和发展需求,明确中医药事业的地位与发展原则,明确规定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西医融合发展,在中医药服务与管理、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刘书记强调,全院干部职工要自觉主动地加强《条例》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学懂弄透。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深远的影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加坚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信心与决心,结合实际履行职责、推动落实,共同促进河南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健康中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鲁院长在发言中指出,要严格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合理用药,提高中医药使用率,营造学中医、用中医、爱中医、致力于发展中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医疗质量。
史院长安排部署了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及医院大型巡查迎检工作。
文字:曹亚丹
编辑:李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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