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周口市中医院质量检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2  浏览量:...
字号字体变小字体变大

一、招标条件

周口市中医院质量检测设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具备自主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质量检测设备

2.2、招标编号:202100013

2.3、招标范围:质量检测设备(以实地勘查为主)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地点:周口市中医院行政楼(6号楼)二楼招标办

2.6、招标内容:质量检测设备服务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承担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6、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公司纳税证明;

3.7、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等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4.4、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

4.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

注:以上证件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只提供复印件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5.1、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2-2021年07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5.3、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394—8282792,地点:周口市中医院行政楼(6号楼)二楼招标办。

六、投标保证金

6.1、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单位无息退回。

6.2、不按照招标程序履约的投标单位保证金概不退还。

6.3、投标保证金请以贵公司对公账户存入我院账户,不能以个人名义存入。

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我院以下账户:

账户名:周口市中医院

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荷花支行

账号:01500060104015000412

七、投标文件要求说明

本项目不另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投标文件的组成

7.1.1、投标人须提供标书一正一副,如投标文件中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

7.1.2、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副本可复印;

7.1.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张打印并胶印装订,胶装标书的封面应标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

7.2、投标文件的内容

7.2.1、投标书文件清单及页码索引、投标声明、廉政承诺书;

7.2.2、报价表;

7.2.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7.2.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2.5、有关资质证书,优惠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7.2.6、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2.7、近3年的审计报告;

7.2.8、厂家授权,厂家有关资质证书;

7.2.9、商业信誉。

周口市中医院招标办

2021.7.1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