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原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健全服务体系,发挥独特优势。
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2年,建成25个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成30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置全覆盖,中医医师配备达标,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
提升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建设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推动中医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
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2年推广20个适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
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到2022年培养500名中医康复医师,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建设一批示范中医康复科。
改革培养模式,巩固优化队伍。
鼓励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按规定评选省级名中医,建设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到2022年培养200名代表性传承人。
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为每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培养3名以上西学中人才。
优化人才成长途径。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专业,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启动河南省中医药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培养20名领军人才和一批创新团队。
全面落实考核执业规定。
巩固基层中医药队伍。
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产业发展。
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
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
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
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
做大做强中药产业。
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开放合作。
挖掘和传承精华精髓。到2022年建成10家以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
推动中医药开放交流。
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保障政策。
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机构。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新型饮片)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完善中医药法规和管理体制。
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稳步提高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占比。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申建国家级示范区,推动建设跨媒体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营造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